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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作者:浙江正标律师事务所整理 | 发布时间: 2020-04-26 | 1433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法发〔2020〕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和正确理解意见精神努力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特别是在当前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形势下充分发挥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等不同程序的制度功能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将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贯穿于促进市场主体积极拯救和及时退出等过程中以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特此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20204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

  为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优化案件公告和受理等程序流程
   1.对于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需要公告的事项人民法院管理人应当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同时还可以通过在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公告栏张贴法院官网发布报纸刊登或者在债务人住所地张贴等方式进行公告
   对于需要通知或者告知的事项人民法院管理人可以采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简便方式通知或者告知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2.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经采用本意见第1条第2款规定的简便方式和邮寄等方式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应当到其住所地进行通知仍无法通知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意见第1条第1款规定的公告方式进行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债务人未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的视为债务人经通知对破产申请无异议
   3.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财产接受债权申报等执行职务过程中应当要求债务人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书面确认送达地址电子送达方式及法律后果有关送达规则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不适用电子送达但纳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的除外
   4.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38条的规定需要由一家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多个关联企业非实质合并破产案件相关人民法院之间就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双方逐级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协调处理必要时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协调处理的应当提交已经进行协商的有关说明及材料经过协商协调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双方遵照执行其中有关事项依法需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者批准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完善债务人财产接管和调查方式
   5.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在破产申请受理审查阶段同步开展指定管理人的准备工作管理人对于提高破产案件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作出实际贡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确定或者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考虑因素
   6.管理人应当及时全面调查债务人涉及的诉讼和执行案件情况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向管理人提供通过该院案件管理系统查询到的有关债务人诉讼和执行案件的基本信息债务人存在未结诉讼或者未执行完毕案件的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报告相关人民法院
   7.管理人应当及时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向管理人提供通过该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8.管理人应当及时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债务人拒不移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并可以就债务人应当移交的内容和期限作出裁定债务人不履行裁定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采取搜查强制交付等必要措施予以强制执行
   接管过程中对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人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权利人可以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诉讼期间不停止管理人的接管
   9.管理人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财产进行评估鉴定审计的应当与有关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当包括完成相应工作的时限以及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包括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的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原中介机构已收取的费用予以退还或者未收取的费用不再收取等内容
   提升债权人会议召开和表决效率
   10.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通知和公告中注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方式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以后的债权人会议还可以采用非在线视频通讯群组等其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的管理人应当核实参会人员身份记录并保存会议过程
   11.债权人会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采用书面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管理人应当通过打印拍照等方式及时提取记载表决内容的电子数据并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管理人为中介机构或者清算组的应当由管理人的两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管理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后或者表决期届满后三日内将表决结果告知参与表决的债权人
   12.债权人请求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会议召开或者表决程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构建简单案件快速审理机制
   13.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简单的破产清算和解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快速审理方式
   破产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审理方式
   (1)债务人存在未结诉讼仲裁等情形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的
   (2)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可能期限较长或者存在较大困难等情形债务人财产状况复杂的
   (3)债务人系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或者存在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跨境破产等情形的
   (4)其他不宜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
   14.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应当在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中予以告知并与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事项一并予以公告
   15.对于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破产案件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16.管理人应当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将需审议表决事项的具体内容提前三日告知已知债权人但全体已知债权人同意缩短上述时间的除外
   17.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可以将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可能追加分配的方案一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债务人财产实际变价后管理人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的分配规则计算具体分配数额向债权人告知后进行分配无需再行表决
   18.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破产案件下列事项按照如下期限办理
   (1)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或者由管理人协助通知已知债权人
   (2)管理人一般应当自接受指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对债务人财产状况的调查并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报告
   (3)破产人有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一般应当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完结后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4)案件符合终结破产程序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相关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裁定
   19.破产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不宜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情形或者案件无法在本意见第15条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应当转换为普通方式审理原已进行的破产程序继续有效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应当将转换审理方式决定书送达管理人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将上述事项通知已知债权人债务人
   强化强制措施和打击逃废债力度
   20.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或者其他人员有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销毁债务人的账簿等重要证据材料或者对管理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打击报复等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除依法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外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规定予以处理
   21.债务人财产去向不明或者债权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提供了债务人相关财产可能存在被非法侵占挪用隐匿等情形初步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管理人应当及时对有关财产的去向情况进行调查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及其有关人员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的行为的管理人应当依法追回相关财产
   22.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违法行为入刑标准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因企业经营不规范导致债务人财产被不当转移或者处置的管理人应当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追回财产主张损害赔偿等途径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实际控制人等有恶意侵占挪用隐匿企业财产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管理人的提请或者依职权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