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本案为赠与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于2023年7月经相亲确立恋爱关系。原告基于结婚目的,交往期间向被告及其家属转账及现金红包、给付黄金首饰及其他礼物。后因被告提出分手,双方未能缔结婚姻,原告认为附条件赠与目的无法实现,诉请被告返还部分金额及黄金首饰。
典型意义
本案中,原告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围绕“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核心法律点,明确原告权益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积极推动调解进程。通过与对方及调解机构的有效沟通,在较短时间内促成调解协议达成,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明确的返还金额及履约保障(含逾期违约金条款),更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确保权益落地。
整个过程高效解决纠纷,避免了冗长诉讼程序,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时间与经济成本,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及律师服务高度满意。此案彰显了律师在婚姻财产纠纷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作用,也体现了调解与司法确认相结合模式在快速化解矛盾、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方面的显著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