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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标动态 | 正标所成功举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活动
来源:王杰 | 作者:王杰 | 发布时间: 2025-02-18 | 21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年2月16日,浙江正标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一场主题为“劳动合同解除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法律讲座活动。本次讲座旨在助力企业稳健发展,提升企业管理者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精准应对劳动合同解除相关难题。讲座参加人员包括浙江省陕西商会多名企业家以及建融、振邦、六联律所等多名律师同仁,现场气氛热烈,互动频繁,活动时长近3个小时,获得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讲座伊始,本所主任陈新平律师以及王杰律师代表正标所热烈欢迎各位企业家朋友、律师同仁前来沟通交流,共同学习进步,并向参会人员着重介绍了正标所的特色情况。随后进行的主题讲座由王杰律师主讲,王杰律师凭借其十五年的法律从业经验,以及在律所、银行和大型上市公司法务管理的复合经历,为在场听众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干货满满的劳动法讲座。

本次讲座围绕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展开,详细阐述了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以及劳动合同终止这四大解除类型。王杰律师深入解读了《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核心法律依据,结合司法案例,生动剖析了每种解除类型的具体适用场景、法定程序与经济补偿规则。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部分,王杰律师强调了双方平等自愿、书面协议优先的原则,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醒企业在协商解除过程中需明确解除原因、补偿金额等关键事项,以规避后续纠纷。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作为讲座重点,王杰律师从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三方面展开。即时解除适用于员工存在过失的情形,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等,用人单位需确保规章制度合法、制订过程民主且对劳动者公示,并收集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存在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预告解除则针对员工无过失的情况,如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且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等,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方面,王杰律师介绍了适用情形及严格程序要求,包括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

为便于企业实际操作,王杰律师还提出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落地的合规建议。他强调程序合规的重要性,包括书面通知、工会程序、证据留存等环节,并提醒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需履行民主程序,避免“末位淘汰”等错误操作。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他进一步阐释了如何正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以及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区别等常见问题。在最后环节,王杰律师与在场听众进行了问答与总结。大家纷纷就关心的劳动法疑难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

  讲座结束后,参会者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丰富实用,对企业日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王杰律师的讲解专业精湛,让他们受益匪浅。本次讲座正标律所不仅展现了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也为企业和法律界同仁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学习平台,能够有效助力企业在合规经营的道路上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