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12日,陈新平律师代理的中某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安徽高院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9月6日,陈新平、周学兵律师承办的杭州某盈公司与某珠宝公司合同纠纷案,杭州中院二审判决驳回对方上诉。
3、9月14日,陈新平、周学兵律师代理的上海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天津市津南区法院判决全部支持我方主张。
4、张健江律师承办的浙江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案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胜诉原判。
5、陈勇律师承办的杭州某工厂与杭州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在承租方违约的情况下,为其追回大部分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