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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正标原创 | 陈勇律师:趣谈姓名
来源: | 作者:陈勇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9-21 | 12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取姓取名,是我们人生要决定的第一件大事。然而,中国至今还没有一部统一的有关姓名的法律,关于姓名的规定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之中。今天,让我们翻开民法典,谈一谈有关姓名的二三事。
  • 我可以决定自己的姓名吗?

  自然人有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虽然基本上都是出生时父母给我们起的,但那是父母基于亲权实施的代理行为,自然人成年后,可以通过合法变更手续来决定自己的姓名。
  不过,目前我国对自然人的姓名类似于许可制而不是登记制,除了法定事由外,想要改自己的名字并不容易。


  • 我可以选取哪些姓氏?

  初始登记时,或者改姓时家庭成员不反对,自然人可以选择这些姓氏:父亲的姓、母亲的姓、父母双方的姓、直系长辈血亲的姓(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更上代)、养父养母的姓、继父继母的姓、实际扶养人的姓、夫姓或者妻姓、出家后改法名、少数民族习惯等。
  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选取其它姓氏或者自创姓氏。例如,济南市民吕某给女儿起名为“北雁云依”被法院驳回,理由是“子女承袭父母姓氏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便于管理机关和其他社会成员对姓氏使用人的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初步判断。如果任由公民仅凭个人意愿喜好,随意选取姓氏甚至自创姓氏,则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既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道德要求,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社会的良性管控。”与之相反,西安的“王者荣耀”成功上户,因为她的父亲姓王。虽然“北雁云依”比“王者荣耀”好听有内涵,但可惜中国并没有“北雁”这个姓氏。
  如果是和外国人、无国籍人结婚,子女登记中文姓名时应该选取中国公民一方的姓氏。所以,就算是找个姓北雁的外国人结婚,也是不能起名为“北雁云依”的。实在要登记这个姓名,只好拿外国护照喽。


  • 离婚了,我可以改娃的姓吗?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如果父母离异要给孩子改姓,双方应当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应当维持原名。也就是说,不可以单方改姓。如果一定要和前夫/前妻划清界限、摆脱关系,那么只能等到子女成年后自己申请改名。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离异带娃的一方通过正当或者不正当的手段改了姓,并不是一定能改回来的,因为法院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意愿。例如,一位名叫王桐桐的小孩在父母离婚后改姓徐,父亲起诉要求恢复却被法院驳回,因为孩子自上学时起就一直使用徐桐桐这个名字,保留目前这个姓名既有利于其学习、生活,又可以避免孩子被歧视,这符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时,这个孩子已经年满8岁了,具备一定的判断和辨别能力,也应当尊重他的真实意愿。


  • 我可以为了表现文化底蕴、避免重名,选择生僻字、繁体字、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等作为名字吗?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除少数民族可以使用本民族文字外,其他人姓名只能以简体汉字登记。因此,繁体字、外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啥的肯定是不行的。不过,以汉字形式书写的数字、音译等则是可以的。
  虽然还没有全国性的法律规定不能取生僻字当名字,但事实上你去登记的时候基本上会被拒绝。公安部门有专用的姓名用字字库,小户籍警会告诉你,臣妾录不进去啊!
  不过,如果你的名字里已经有生僻字、或者谐音不太正能量,倒是个合法的改名理由,算是对你以前使用这个名字的一点精神补偿吧!


  • 能取的名字只能是规范汉字吗?

  是的,都是规范汉字。不过,其中包含已经转正的若干曾经的异体字。例如,“喆”原本被视为“哲”的异体字,但是“喆”字中两个“吉”并排看起来很祥和,全国有几万人的名字中选用了这个字,因而把它收入了三级字表,专门作姓名用字使用。其它还有“淼、堃、昇、犇、甦”等因寓意美好而被人们大量选用,被纳入三级规范字。但“囧”之类并不积极的汉字,则不能作为姓名用字。


  • 什么时候可以合法改名?

  每个省份规定并不一样,不过一般来说,大致包括这些事由:本来就是登记错误;被收养或解除收养;结婚冠夫姓、入赘随妻姓、离婚恢复原姓;出家、还俗;离婚后给子女更名;过于生僻;字义或谐音不雅;可能造成性别误解;与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与知名人士重名、同一单位或班级有重名等。
  除了以上事由以外,改名就需要有很合理的理由了。比如江歌的闺蜜刘鑫,因为网暴因素,该姓名给当事人生活造成极大困扰,因此公安部门允许其改名刘暖曦。

  • 什么时候不可以改名?

  这个每个省份规定也不一样,大致包括这些事由:正在服刑或者劳教;正在接受刑事或者治安案件调查;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的;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已经改过一次姓名等。
  上面谈到的刘暖曦,其新名已经被公众知晓,但在民事案件执行结束前应该不能再次更名。考虑到新名遭受的网暴程度较低,执行结束后能否再次更名也不一定。


  • 我可以碰瓷名人的姓名吗?

  如果你本来就和名人重名,或者你只是无名小卒,大抵是没有太大问题的。但是,如果你改名的目的就是和原主不正当竞争,造成了公众的混淆,那肯定是不行的。比如,做古字画生意的改名“齐白石”,就有作假的嫌疑。
  此外,将名人的各种名字注册为商标,会被认为属于在先姓名权的范围,判定为恶意抢注。例如著名的“六小龄童”、“乔丹”等商标。

  • 我实在不喜欢我的名字,可以登记我的别名吗?

  有一句话叫:进不了豪门,那就让自己变成豪门。如果你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绰号让朋友们都认为是你,那这些就都是你的名字,无需登记。《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法律保护你的任何一个名字。


  • 签合同时可以用笔名/艺名吗?

  虽然用笔名、艺名签署也是有效的,但还是建议用真名。当你需要证明鲁迅就是周树人的时候,你就会觉得自己真是没事找事。1995年春晚有这样一个小品,导演请了一位资深人士参与舞蹈,取艺名“玛丽·姬丝”。这位老艺术家认为导演的要求亵渎了艺术,要求退出。当导演拿出合同想威胁的时候,竟然发现老艺术家签的是“麻辣鸡丝”。严格地说,这份合同是有效的,小品终究只是博人一笑,不可当真。


  • 艺名是自己的,还是公司的?

  虽然艺名具有一定的商业标识作用及商业价值,甚至可能是公司或团体“所赐”,但仍然具有人身权的本质,是特定人员人格权的一部分,不得转让。郭德纲与曹云金师徒大战中,师傅要清理门户,发微博称:“留下艺名带走脸面,愿你们万里鹏程。从此江湖路远,不必再见。”徒弟则辩称:“抱歉,云不是你的。这个名字我会一直用下去,此生不改。”
  如果公司或团体仍然使用离职艺人的名字,会被视为不正当竞争。例如获得“2006十大金曲奖”的《香水有毒》,胡杨琳离开太格印象公司后,公司培养新人以极其近似的“胡扬琳”为艺名,被判赔20万元。


  姓名,是我们人格权的一部分。祝愿大家都能名垂青史,留下馨香在人间。